(一)发展思路
以建设“省级特色养殖示范县”和“肉羊产业强县”为目标,以饲草料基地为保障,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专业协会(合作社)为载体,良种繁育为主线,精深加工为依托,按照“扩大规模、提升质量、精深加工、打造品牌、提高效益、跨越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健全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技术服务三大体系,到2020年,全县肉羊饲养量达到200万只,初步实现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产业化发展的新格局,真正将肉羊产业发展为培育农民精准脱贫增收的支柱产业。
景泰县羊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年-2020年)
一、发展思路、总体目标、产业布局
(一)发展思路 以建设“省级特色养殖示范县”和“肉羊产业强县”为目标,以饲草料基地为保障,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专业协会(合作社)为载体,良种繁育为主线,精深加工为依托,按照“扩大规模、提升质量、精深加工、打造品牌、提高效益、跨越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健全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技术服务三大体系,到2020年,全县肉羊饲养量达到200万只,初步实现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产业化发展的新格局,真正将肉羊产业发展为培育农民精准脱贫增收的支柱产业。 (二)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2018-2020年全县羊饲养量分别达到150万只、170万只、200万只,带动贫困建档立卡户2950户、3110户、3164户,到2020年全县羊饲养量达到200万只,通过养羊和羊产业务工,实现羊产业对所带动贫困户人均年增收850元。 2018年:全县羊饲养量达到150万只,增长7.91%,规模化水平由54%提高到56%,良种化率由74%提高到76%,通过养羊和羊产业务工,实现羊产业对所带动贫困户人均年增收800元。 2019年:全县羊饲养量达到170万只,增长13.33%,规模化水平由56%提高到58%,良种化率由76%提高到78%,通过养羊和羊产业务工,实现羊产业对所带动贫困户人均年增收820元。 2020年:全县羊饲养量达到200万只,增长17.64%,规模化水平由58%提高到60%,良种化率由78%提高到81%,通过养羊和羊产业务工,实现羊产业对所带动贫困户人均年增收850元。 (三)产业布局 综合考虑各乡镇饲草料资源、生产基础、屠宰加工和区位优势等条件,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模式,扶持和引导广大养殖户从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大力推广标准化肉羊养殖技术,全县11个乡镇133个村养羊全覆盖,其中寺滩乡、正路镇、中泉镇为肉羊繁育大乡镇,芦阳镇、草窝滩镇、漫水滩乡为肉羊育肥大乡镇。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完善产业精准扶贫合作发展模式。通过引导贫困户利用土地(草地)、自有羊只、贴息贷款、互助资金、帮扶资金、自有资金、劳务、技术等方式入股加入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经营,收益后保底分红。在养羊的每个乡镇、村建立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单元进行合作生产,加强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利益联结,规范利润分红,保障贫困户社员的权益。 2.推进羊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在建立羊产业精准扶贫合作组织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发展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羊产业化联合体,依标准组织生产的模式,形成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与贫困群众共享产业扶贫成果的新格局。 3.以品种改良为重点,提高羊良种覆盖率。充分发挥现有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优势,坚持引种和自繁、本品种选育和杂交改良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广羊杂交改良技术,不断扩大羊杂交改良覆盖面。 4.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通过扶持草企业和合作社,配套完善机械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建设以苜蓿、燕麦、农作物秸秆为主的商品草产业基地,保障羊产业发展饲草供给。按照需求导向、产销对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种养结合、适度规模的原则,在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羊养殖数量较多的农区贫困乡镇积极推广粮改饲技术,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供给,提升养殖效益。 5.开展产业精准扶贫全员培训。结合各个贫困乡镇、村羊产业发展模式,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分类设置课程和培训标准,分层次开展场舍建设、饲料生产、精准饲养、粪污处理、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全覆盖培训,有效解决贫困户在养殖生产和管理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扶持原则、标准及方式
(一)扶持原则 1.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与示范引导相结合。立足当地实际,在充分尊重群众养殖意愿的前提下,通过示范引导,调动群众积极性,形成推动产业精准扶贫的合力。 2.坚持乡、村申报与市、县统筹相结合。依据羊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等基础条件,组织贫困户申报项目,市县农牧部门根据产业总体布局和区域规划统筹协调安排产业发展资金。 3.坚持主体带动与广泛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的带动作用,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确保产业发展效益,精准扶贫对象持续受益。 4.坚持政府支持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完善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增强政府对羊产业发展的支持,同时坚持市场导向,合理引导产业发展,规避市场风险。 (二)扶持环节和标准 1.创新生产组织形式。在全县扶持建立养羊产业化联合体,对带动标准化养殖专业合作社5个、贫困户100户以上、年出栏羊3000只以上、户均增收达到3200元以上的联合体,每个补助8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50%折股量化到贫困户。 2.提升龙头企业主体带动作用。在全县扶持从事牧草种植、养殖、收购、屠宰、销售、冷链物流等,采用订单生产等方式带动贫困户100户以上、年出栏肉羊3000只以上、户均增收达到3200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每个补助60万元;带动贫困户50-100户,年出栏肉羊2000只以上、户均增收达到3200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每个补助40万元;带动贫困户20-50户,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户均增收达到3200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每个补助2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50%折股量化到贫困户。 3.做活做强专业合作社。在全县扶持采用直接入社方式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年出栏肉羊600只以上、户均增收达到3200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15万元;带动贫困户10-20户,年出栏肉羊300-600只、户均增收 3200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10万元;带动贫困户5-10户、年出栏肉羊100-300只、户均增收达到3200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5万元。以上补助资金50%折股量化到贫困户。 4.建立健全生产性服务体系。以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和合作社为依托,在全县建立完善羊人工授精站点,每个站点补助5万元。 5.引进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组建景泰县羊产业精准扶贫行动工作专家服务团队,对指导建设养殖场规模在3000只以上、带动贫困户60户以上、户均增收达到3200元以上、年出栏数量增加10%以上、经济效益提高5%以上的专家团队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指导建设养殖场规模在2000只以上、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户均增收达到3200元以上、年出栏数量增加6%以上、经济效益提高3%以上的专家团队给予1万元的奖励。 以上扶持环节,省上补助资金到位,且补助标准高于县上补助标准的,按省上标准执行。 (三)扶持方式 1、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羊产业化联合体、养殖龙头企业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扶持方式。 2、对人工授精站点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和实用技术示范推广培训实行以奖代补、直接补助方式。 3、对于以上扶持标准和环节,由县农牧局负责遴选、监督、审核推荐及支付奖补,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扶持。 (四)验收程序及方案 1.摸底建档。相关乡镇成立羊产业扶贫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羊产业进行宣传,养羊经营主体到乡镇登记备案,并提供合作组织章程、入股协议、发展合同、发展计划、带动贫困户花名册、组织管理及参与程度等相关文件资料;乡镇抽调专人,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核实后建档,并向农牧部门推荐。 2.主体申请。生产经营企业向农牧部门提出申请,经农牧部门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标准实施或建设。 3.乡镇初验。建设内容完成后,乡镇组织人员对羊产业经营主体建设情况进行初验,初验结果在本村经公示后,报县农牧局申请县级验收。 4.县级验收。由农牧部门会同乡镇牵头,按照方案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