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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泰县蔬菜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

    美丽兴水     2018-03-08 20:25:56     浏览:62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美丽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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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泰县蔬菜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一、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2018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发展到5万亩,较2017年增加1.5万亩,产量约20万吨,产值3.2亿元以上。其中:露地蔬菜种植面积4.55万亩,设施面积0.45万亩(日光温室面积0.35万亩,塑料拱棚面积0.1万亩);蔬菜产区覆盖11个乡镇85个村7个农场545户贫困户,带动贫困户通过蔬菜产业人均增收1400元。

    2019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发展到7万亩,较2018年增加2万亩,产量约28万吨,产值4.48亿元以上。其中:露地蔬菜种植面积6.45万亩,设施面积0.55万亩(日光温室面积0.4万亩,塑料拱棚面积0.15万亩)。蔬菜产区覆盖11个乡镇85个村7个农场580户贫困户,带动贫困户通过蔬菜产业人均增收1500元。

    2020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较2019年增加3万亩,产量约40万吨,产值6.4亿元以上。其中:露地蔬菜面积9万亩,设施蔬菜种植面积1万亩(日光温室面积0.5万亩,塑料拱棚面积0.5万亩)。蔬菜产区覆盖11个乡镇85个村7个农场620户贫困户,带动贫困户通过蔬菜产业人均增收1600元。

    经过3年的努力,初步建成基础设施完备、科技支撑水平高、综合生产能力强、生态环境友好、产品特色鲜明的景泰蔬菜产区,实现蔬菜规模稳步增长,产量大幅提高,增收效益明显,冷链贮运链条配套完善,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企业快速发展,蔬菜贮藏保鲜能力达到30%以上,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明显提升,产品附加值明显提高。把我县打造成兰白经济区富有竞争力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



    (二)产业布局

    经过三年发展逐步形成覆盖全县11个乡镇85个村7个农场的四大特色蔬菜产业带,分别为:以沿黄灌区五佛乡以及城郊一条山镇、芦阳镇为主的设施蔬菜产业带;以景电二期红水镇、漫水滩乡、上沙沃镇为主的洋葱产业带;以草窝滩镇、芦阳镇为主的番茄、辣椒产业带;以高海拔二阴地区正路镇、寺滩乡为主的高原夏菜及小金瓜产业带。

    (三)主要任务

    在基本稳定种植规模的前提下,主要通过提升蔬菜产品品质,生产绿色有机蔬菜,完善蔬菜产业利益联合机制,提高规模化、机械化、轻简化、品牌化生产经营水平,实现对贫困农户的增收带动作用。

    1.培育新型蔬菜产业经营主体。通过组织引导,实现全县贫困村特色蔬菜产业合作社全覆盖;鼓励贫困户以合作社、协会等组织形式参与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以土地经营权、财政量化到户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合作社;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在坚持订单收购、保护价收购、最低利润返还等传统模式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经营主体通过股份、服务、保底分红等开展合作经营。对有效带动贫困户达到一定数量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奖励,让贫困户共享发展收益。

    2.蔬菜集约化种苗繁育场建设。在芦阳镇、五佛乡、草窝滩镇等为核心的3个乡镇建设种苗繁育基地,每个基地年繁育优质种苗300万株以上,重点扶持发展以高标准日光温室育苗为载体的育苗模式,配套自动化精量播种机、遮阳降温、防寒保温、通风换气、水肥一体、育苗床架、催芽室、补光灯等设施设备和种苗运输车辆,带动周边其他乡镇的贫困村户,发展蔬菜产业。

    3.高原夏菜绿色高产高效生产基地建设。以草窝滩镇、芦阳镇、喜泉镇、一条山镇等乡镇为主产区,发展番茄绿色高产高效生产基地;以草窝滩镇、芦阳镇、一条山镇等乡镇为主产区,发展辣椒绿色高产高效生产基地;以红水镇、漫水滩乡、上沙沃镇等乡镇为主产区,发展洋葱绿色高产高效生产基地;以正路镇、寺滩乡等乡镇为主产区,发展娃娃菜、甘蓝等高原夏菜和小金瓜生产基地。按照蔬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五化”、“六统一”的要求,努力打造核心种植示范区,通过土地流转,统一规划,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或企业建基地经营的方式,建设有一定规模的优质蔬菜绿色高产高效生产基地,带动周边贫困户发展。

    4.设施蔬菜规模化基地建设。以五佛乡、草窝滩镇、芦阳镇、喜泉镇、一条山镇、红水镇等乡镇为主产区,发展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棚规模化生产基地。推广设施高标准轻简化建造模式和集成配套生产技术,加快推广设施蔬菜水肥一体化和有机生态型无土栽培技术,着力提升设施农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重点推广“全钢架装配式新型日光温室”、高标准全钢骨架塑料大棚和砖墙无立柱通用型节能日光温室。新建日光温室基地全部配备自动卷帘机、保温被、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补光灯等轻简化生产设备;新建塑料大棚小区全部采用全钢骨架搭建,推广多层覆盖栽培模式,进一步提高春提早和秋延后生产能力,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5.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争创绿色高产高效蔬菜示范县。在有条件的蔬菜生产基地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验示范创建活动,鼓励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力争到2020年蔬菜优势主产区化肥用量减少20%。

    6.蔬菜贮藏保鲜及营销体系建设。以五佛乡、草窝滩镇、芦阳镇、喜泉镇、一条山镇、红水镇、漫水滩乡、上沙沃镇等为主的8个蔬菜主产乡镇,组织能人大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条件的组建联合社,引导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产地初加工,积极联系县外蔬菜经销商和销售市场,按生产规模和商品化处理需求,配置相应的预冷设施、整理分级车间、冷藏库,以及清洗、分级、包装等设备,增强市场调剂能力。加强蔬菜冷藏、冷运、冷销等“冷链”建设;加大蔬菜保鲜库建设,实现周年供应、均衡市场、稳定价格。鼓励蔬菜专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销售,推进农企对接、农超对接,与各类超市、企业直接签订订单、合同,以市场需求引导蔬菜生产,以销定产;借助电商、网购等平台,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实现网上直销,减小市场风险,确保农户收入稳定。

    7.技术服务和培训。在全县针对所有蔬菜种植户,特别是贫困户,采取现场参观、教学、实践等方式,大力推广应用适应贫困地区蔬菜产业的良种、良法、良品,示范推广轻简化建造和生产、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为产业升级、产品优质提供科技支撑。积极开展农民技术骨干蔬菜种植技术培训,采取“走出去”方式,每人每年培训两次,每次不少于15天,连续3年,确保受训贫困户中每户至少有1人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强化跟踪问效,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和创业技能。


    二、扶持环节、标准及方式


    (一)扶持环节及标准

    全县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扶贫资金和产业贷款,根据实际扶持贫困农户发展蔬菜产业,支持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经营大户。

    1、蔬菜集约化种苗繁育场建设。对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以高标准日光温室为载体,配套自动化精量播种机、遮阳降温、防寒保温、通风换气、水肥一体、育苗床架、催芽室、补光灯等设施设备和种苗运输车辆的种苗繁育场,面积在2800m2以上,年繁育蔬菜种苗100~300万株,并有能力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且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建成验收达标后,按每100万株种苗补助30万元的标准进行累计奖补,最高累计补助90万元,其中补助资金的50%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对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以高标准日光温室为载体,配套自动化精量播种机、遮阳降温、防寒保温、通风换气、水肥一体、育苗床架、催芽室、补光灯等设施设备和种苗运输车辆的种苗繁育场,面积在8000m2以上,年繁育蔬菜种苗300万株以上,并有能力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且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建成验收达标后,给予120万元定额奖补,其中补助资金的50%折股量化到贫困户。

    2. 高原夏菜绿色高产高效生产基地建设。以主产区为主,建成相对集中连片200~500亩的番茄生产基地,每百亩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且户均增收7000元以上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验收达标后,每亩给予800定额补助,其中补助总金额的50%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对建成相对集中连片200~500亩除洋葱以外的其他蔬菜产业生产基地,每百亩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且户均增收7000元以上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验收达标后,每亩给予500元定额补助,其中补助总金额的50%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对建成相对集中连片800~2000亩的旱砂田以小金瓜、红葱等为主的蔬菜产业生产基地,每百亩带动贫困户2户以上且户均增收6000元以上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验收达标后,每亩给予200元定额补助,其中补助总金额的50%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对按照“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的要求,建成相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除洋葱外的其他蔬菜产业生产基地或2000亩以上的旱砂田小金瓜、红葱等为主的蔬菜产业生产基地,能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且户均增收7000元以上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验收达标后,每个给予50万元定额补助,其中补助总金额的50%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对建成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洋葱生产基地,能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且户均增收7000元以上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验收达标后,每个给予20万元定额补助,其中补助总金额的50%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

    3.设施蔬菜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纳入我县设施蔬菜大棚主产区的乡镇,适宜发展设施蔬菜的区域,对于建设集中连片生产净面积10~30亩的日光温室或者建设集中连片生产净面积20~60亩钢架大棚设施蔬菜生产基地,能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且户均增收8000元以上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正常生产并验收达标后,每亩净面积日光温室给予1.5万元,每亩净面积钢架大棚给予0.7万元定额补助,其中补助总金额的50%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对于建设集中连片生产净面积30亩以上日光温室或60亩以上钢架大棚设施蔬菜生产基地,能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且户均增收8000元以上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正常生产并验收达标后,每个基地给予50万元定额补助,其中补助总金额的50%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

    4.有机肥替代化肥及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建设。在生产过程中,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基地全程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进行蔬菜生产,对生产基地集中连片设施面积达到50亩以上或露地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亩给予200元补助。

    5.蔬菜储藏保鲜库建设。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新建储藏能力在200吨以上的蔬菜保鲜库,开展采后清选、分级、包装等净菜处理,提高蔬菜贮藏保鲜及采后处理能力。经考核验收,对已安装制冷设备,当年能投入使用的,按照库容和质量给予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等方式扶持,按每100吨10.5万元标准予以奖补,最高奖补资金100万元。

    6.引进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结合我县蔬菜产业发展实际,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分层次开展培训。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绿色高产高效栽培、生物物理防控等重点内容,解决农户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实战操作,通过现场参观、实践操作,提高培训效果。积极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甘肃农大、甘肃农科院等相关研究院所进行合作,引进蔬菜种植、种苗繁育等方面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实际操作经验丰富的田秀才、土专家,组建景泰县蔬菜种植技术专家服务团队。对指导建设示范基地面积在500亩以上,产量比全县平均亩产量增加10%以上,基地效益显著高于其他产区,群众反映良好的专家团队,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引进指导建设示范基地面积在300亩以上,产量比全县平均亩产量增加15%以上,基地效益显著高于其他产区的蔬菜方面技术专家,给予2万元的奖励;由农牧局负责审核、遴选及监督。

    以上扶持环节,省上补助资金到位,且标准高于我县标准的按省上标准执行。

    (二)扶持方式

    1.露地蔬菜绿色高产高效生产、设施蔬菜规模化生产,以定额补助方式给予扶持。

    2.新建蔬菜保鲜储藏库按储藏能力,按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等方式给予扶持。

    3.集约化优质种苗繁育,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扶持。

    (三)验收程序及方式

    1.摸底建档。相关乡镇成立蔬菜产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产业扶贫方案进行宣传;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到乡镇登记备案,提供合作组织章程、发展计划、入股协议等相关合同,带动贫困户花名册、组织管理及参与程度等相关文件资料。乡镇抽调专人,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建立档案,向农牧局进行推荐。

    2.主体申请。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出申请,报农牧局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3.乡镇初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标准实施或建设完成后,到乡镇申请初验,乡镇组织人员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情况进行初验,初验结果在本村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形成书面初验报告,报县农牧局,申请县级验收。

    4.县级验收。由农牧局会同乡镇按方案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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